重型貨車、掛車“體重”龐大
一旦發生交通問題后果十分嚴重
部分車輛疏于安全管理
成為重大交通問題
本期,小編將繼續針對
重點問題車輛點名曝光
車輛“上榜”了該怎么辦
相關車輛所有人必須提高重視
盡快檢驗、報廢車輛,處理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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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取辦理指南
對問題車輛點名曝光
是為了督促所有人加強安全管理
相關所有人如果仍聽之任之
蜀黍必將依法嚴懲
相關法律
逾期未檢驗
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24號)第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逾期未報廢
依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61條第1款第5項:
駕駛拼裝或者已達報廢標準的非汽車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處一千元罰款,收繳車輛,強制報廢,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違法未處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首先百零九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