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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農業規范(Good Agaricultural Practice)以下簡稱GAP,是一套主要針對初級農產品生產的操作規程。GAP以農產品生產過程質量控制為核心,以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可持續發展為基礎,關注環境保護、員工健康、安全和福利,保證農產品生產安全的一套規范體系。它通過規范種植/養殖、采收、清洗、包裝、貯存和運輸過程管理,鼓勵減少農用化學品和藥品的使用,實現保障初級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可持續發展、環境保護、員工健康安全以及動物福利等目標。GAP強調從源頭抓起解決農產品、食品安全問題,是提高農產品生產全過程質量安全鼓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和工具。
ChinaGAP標準的起草與發布
為改善我國目前農產品生產現狀,提高農產品安全質量水平,增強消費者信心,促進農產品出口、填補我國在控制食品生產源頭的農作物和畜禽生產領域中GAP的空白,打破技術性貿易壁壘。2003年4月,國家認監委首次提出在我國食品鏈源頭建立“良好農業規范”體系。2004年,國家認監委組織質檢、農業、認證認可行業專家啟動了ChinaGAP標準的編寫和制定工作,并于2005年12月31日發布首批《良好農業規范》GB/T20014.1-20014.11-2005共11項系列國家標準,2006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涵蓋大田作物、水果、蔬菜、牛羊、奶牛、豬、家禽等種植業、養殖業主要產品。為進一步完善我國良好農業規范標準體系,國家認監委又組織有關方面的專家起草完成了茶葉、水產等13項良好農業規范國家標準,于2008年2月1日發布。根據標準的實施情況,2007年對已經實施的GB/T20014.2-10進行了修訂,并于2008年5月發布,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至今為止,共24項GAP國家標準。
ChinaGAP的實施與試點
自良好農業規范認證制度建立以來,我國實施了大量推廣、試點工作。得到了國內外廣泛關注和肯定。先后列入《國家食品藥品安全“十一五”規劃》、《農產品出口“十一五”發展規劃》、《標準化“十一五”發展規劃》,在國務院2006、2007年連續兩年的全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中,都明確提出要開展和加強GAP標準和認證試點實施工作,并在2007年正式寫入中央一號文件,將實施GAP作為黨中央、國務院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