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不是您需要的服務?
自 2016年 4 月 1 日起,鋰電池貨物航空運輸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除非依據《技術細則》的相關要求取得豁免,單獨包裝的鋰離子電池貨物(UN3480)禁止使用客機運輸。
(二)除非依據《技術細則》的相關要求取得批準,按照包裝說明 965 要求運輸的鋰離子電池貨物,交運時鋰離子電池(芯)的荷電狀態不得超過其額定容量的 30%。
(三)在任何一票貨物中,按照包裝說明 965 第 II 節或 968第 II 節要求運輸的鋰電池貨物包裝件和/或集合包裝不得超過一個。
(四)每個集合包裝中所裝的按照包裝說明965第II節或968第 II 節要求運輸的鋰電池貨物包裝件不得超過一個。
(五)按照包裝說明 965 第 II 節或 968 第 II 節要求運輸的鋰電池貨物包裝件或集合包裝必須與非限制性貨物分開交運,且在交運前不得裝入集裝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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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38.3
為確保航空運輸安全,并滿足客戶對含鋰電池貨物的運輸需求,根據國際航協《危險物品規則》的相關規定,
制定出可充電型鋰電池操作規范,即UN38.3(UNDOT)的測試。根據民航規章要求,
航空公司和機場貨物收運部門應對鋰電池進行運輸文件審查,最重要的是每種型號的鋰電池UN38.3安全檢測報告。
該報告可由民航指定的第三方檢測機構, 也可由具備檢測能力的電池生產廠家提供。
如不能提供此項檢測報告,民航將禁止鋰電池進行航空運輸。
UN38.3測試項目
T.1高度模擬試驗
在壓力≤11.6kPa,溫度20±5℃的條件下。
T.2熱測試
在75±2℃和-40±2℃的條件下進行高低溫沖擊試驗,在極限溫度中存放時間≥6h,高低溫轉換時間≤30min,沖擊10次,室溫(20±5℃)
存放24h,試驗總時間至少一周
T.3振動試驗
15min內從7Hz至200Hz完成一次往復對數掃頻正弦振動,3h內完成三維方向12次振動;
T.4沖擊試驗
150g、6ms或50g、11ms半正弦沖擊,每個安裝方向進行3次,總共18次;
T.5外短路試驗
在55±2℃、外電阻<0.1Ω條件下短路,短路時間持續到電池溫度回到55±2℃后1h。
T.6碰撞試驗
9.1kg重物自61±2.5cm高處落于放有15.8mm圓棒的電池上,檢測電池表面溫度。
T.7過充電試驗
在2倍的連續充電電流和2倍的充電電壓條件下,對電池過充24h。
T.8強制放電試驗
電池串連12V直流電源,以放電電流進行強制放電。
UN38.3測試項目
T.1高度模擬試驗
在壓力≤11.6kPa,溫度20±5℃的條件下。
T.2熱測試
在75±2℃和-40±2℃的條件下進行高低溫沖擊試驗,在極限溫度中存放時間≥6h,高低溫轉換時間≤30min,沖擊10次,室溫(20±5℃)
存放24h,試驗總時間至少一周
T.3振動試驗
15min內從7Hz至200Hz完成一次往復對數掃頻正弦振動,3h內完成三維方向12次振動;
T.4沖擊試驗
150g、6ms或50g、11ms半正弦沖擊,每個安裝方向進行3次,總共18次;
T.5外短路試驗
在55±2℃、外電阻<0.1Ω條件下短路,短路時間持續到電池溫度回到55±2℃后1h。
T.6碰撞試驗
9.1kg重物自61±2.5cm高處落于放有15.8mm圓棒的電池上,檢測電池表面溫度。
T.7過充電試驗
在2倍的連續充電電流和2倍的充電電壓條件下,對電池過充24h。
T.8強制放電試驗
電池串連12V直流電源,以放電電流進行強制放電。
三、條件限制
交運的鋰電池及鋰電池組如果符合如下所有條件可按非限制性物品(非危險品)運輸。如
果下述任一條件無法滿足,則應按UN3090或UN3091的危險品收運要求操作(見附件)。
(一)、對鋰含量的限制
1、對于金屬鋰或鋰合金原電池,鋰含量不得超過1g;對于鋰離子原電池鋰當量含量不超
過1.5g。
注:原電池亦稱做電池芯。
2、對于金屬鋰或鋰合金電池,鋰總含量不超過2g,對于鋰離子電池鋰當量含量不超過8g。
注:上述“鋰含量”是指鋰金屬或鋰合金電池的陽極上具有的金屬鋰的量。而對于鋰離
子電池,以克為單位的“鋰當量含量”的計算方法是以0.3乘以額定容量的安培小時。例如:
某手機鋰離子電池的額定容量是800mah(800毫安小時),則其“鋰當量含量”為:0.3 X 0.8(
安培小時)=0.24克。
(三)、包裝要求
1、除非安裝在設備中(如安裝在手機、照相機、對講機、筆記本電腦等),電池及原電池
必須單獨包裝以防短路,并裝于堅固的外包裝內。
2、除非安裝在設備中,每個包裝件如果裝有超過24個原電池或12個電池,必須還要滿足
以下要求:
1)每個包裝件必須用標記說明內含鋰電池及包裝件破損時應采取的特殊措施。
2)每票貨必須有隨機文件來說明包裝件中裝有鋰電池及包裝件破損時應采取的特殊措施
3)每個包裝件必須能承受任何取向的1.2m的跌落試驗, 而不損壞包裝件內的電池或元電
池,并沒有改變其中電池的位置以至電池與電池(或原電池與原電池)互相接觸、沒有電池自
包裝件中漏出。
4)除非鋰電池安裝在設備中,否則每個包裝件的毛重不得超過30kg。
四、 申請UN38.3的步驟;
第一步:申請Application;
1. 確定客戶信息;
A. 客戶產品由哪個城市航空出口;
B. 客戶產品是單獨出貨還是配套其他產品出貨;
2. 填寫UN38.3申請表;
3. 提供電池規格書;
第二步:報價Quotation;
根據所提供的資料確定測試時間及相應費用;
第三步:付款Pay;
申請人確認報價后,簽訂立案申請表及服務協議并支付全額項目費;
第四步:測試Testing;
實驗室根據相關的檢測標準對所申請產品進行全套測試;
第五步:測試通過,報告完成;
第六步:項目完成,頒發DGM鑒定書。
測試周期:12-15個工作日
樣品數量:
單電芯:16個電池 25個電芯
電池組: 8個成品+25個電芯
先進儲能材料國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責任公司檢測中心(CES)于2011年成立,專注于電池產品的第三方認證檢測機構。
先進儲能檢測是一家UL授權的第三方電池WTDP實驗室;是國際電工委員會(IECEE)體系下的CBTL實驗室;同時也是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注冊號為L5473) 。
先進儲能檢測擁有精良和大型的檢測設備、總共數量已達100臺。專業的技術服務人員,在多年的電池認證檢測業務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以其卓越的服務,贏得了客戶的信賴,市場的認可,是電池類檢測與認證服務的領跑者。
先進儲能檢測與美國UL及全球相互認證體系保持著緊密的合作,專業、高效的服務為您的產品快速占領市場贏得時間,為您的產品暢通全球保駕護航。
專業提供UL、CB、UN38.3、IEC62133、GB31241、MSDS、電池指令等
認證請聯系:13580085502 QQ:2609411606 姚工
測試中心地址:深圳市寶安72區寶石路2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