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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CA/DO-160G是國際民用機載設備試驗標準,該標準涉及的是機載設備的環境試驗。
振動試驗是指評定產品在預期的使用環境中抗振能力而對受振動的實物或模型進行的試驗。根據施加的振動載荷的類型把振動試驗分為正弦振動試驗和隨機振動試驗兩種。正弦振動試驗包括定額振動試驗和掃描正弦振動試驗。掃描振動試驗要求振動頻率按一定規律變化,如線性變化或指數規律變化。
振動試驗主要是環境模擬,試驗參數為頻率范圍、振動幅值和試驗持續時間。振動對產品的影響有:結構損壞,如結構變形、產品裂紋或斷裂;產品功能失效或性能超差,如接觸不良、繼電器誤動作等,這種破壞不屬于永久性破壞,因為一旦振動減小或停止,工作就能恢復正常;工藝性破壞,如螺釘或連接件松動、脫焊。從振動試驗技術發展趨勢看,將采用多點控制技術、多臺聯合激動技術。
本節定義的振動試驗是為了驗證待試設備是否符合其性能標準。試驗內容的 選擇取決于以三因素:(1) 飛機類型;(2)試驗類別;(3)設備在飛機上的安裝位置。 具體要求和步驟在以下章節敘述。
振動試驗分類(類別系列)的選擇于設備符合其性能標準的要求程度。固定翼飛機上的機載設備需進行標準試驗和魯棒試驗。是否進行高量值短時振動試驗取決 于設備性能的要求。安裝于直升機的機載設備,只需進行魯棒振動試驗。
標準振動試驗( S 類)
本試驗驗證固定翼飛機上機載設備在飛機正常飛行時遇到的振動環境中是 否能夠滿足其功能要求。
健壯振動試驗( R 類、U 類和 U2 類)
本試驗目的為驗證設備在經受振動環境時能正常工作,且在經受相當強度的振動環境后仍能正常工作。魯棒振動試驗同時驗證了設備的功能和結構完整性。 所有需要承受長時間振動環境的機載設備都需進行魯棒振動試驗,以驗證其對振 動環境的承受能力。設備技術要求需明確該設備是否需進行魯棒振動試驗。對于 安裝在未知旋翼頻率的直升機上的設備要進行 U 類和 U2 類試驗。
高量值短時振動試驗( H 類、Z 類)
高量值瞬間振動環境發生在固定翼飛機的發動機葉片折斷時,此為固定翼飛 機的異常狀態。對飛機性能有極重要影響的設備必須進行此項試驗,因為此類設 備喪失功能后將對飛機產生極為危險的影響。H 類試驗是通用的試驗,適用于所 有類型飛機。Z 類試驗適用于發動機轉速很低的飛機。H 類和 Z 類試驗不能取代 標準振動試驗和魯棒振動測試。
我司實驗室可按MIL-STD-810G美軍標環境試驗要求;GB/T 2423.10—1995正弦振動試驗方法、GJB 150.16A-2009振動試驗、IEC60068國際電工電子設備檢測標準等試驗標準進行正弦振動、隨機振動、諧振搜索與駐留、正弦+隨機、隨機+隨機、經典沖擊、瞬態沖擊、沖擊響應譜。頻率范圍:2~3000Hz、最大推力 20000kgf、最大位移(峰峰值):76mm、最大負載:2000kg、最大加速度:100g。
實驗室擁有的振動試驗臺包括:300KG振動臺、1噸振動臺、2噸振動臺、3噸振動臺、5噸振動臺、10噸振動臺、16噸振動臺、20噸振動臺。
廣州廣電計量檢測股份有限公司(GRGT)是原國家信息產業部軍工電子602計量測試站,通過國家實驗室(CNAS)、國防實驗室(DILAC)和總裝實驗室認可,并通過中國計量認證(CMA),是中國CB實驗室,建立企業計量最高標準80多項,通過CNAS、DILAC認可項目591項。
DO-160G試驗能力:
我們環境與可靠性試驗中心除了可以完成濕熱試驗外,還可以完成該標準的其他環境試驗:溫度、高度試驗、溫度變化試驗、濕熱試驗、飛行沖擊和墜撞安全試驗、振動試驗、防水試驗、流體敏感性試驗、砂塵試驗、霉菌試驗、鹽霧試驗。
我們電磁兼容檢測中心可以完成該標準的大部分電磁兼容項目:磁效應試驗、電源輸入試驗、電壓尖峰試驗、音頻傳導敏感性試驗、感應信號的敏感度試驗、射頻敏感度試驗(輻射和傳導)、射頻能量發射、靜電放電(ES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