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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T10005-2023 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規范》于2023年12月15日發布,2024年05月01日實施。下方內容摘自該標準。
一、清洗技術要求
1、清洗范圍
1.1 空調風管:包括送風管、回風管和新風管。
1.2 風管部件:包括消聲器、靜壓箱、各類風閥、送回風口及風口過濾網等。
1.3 空氣處理設備:包括空調機組、新風機組及風機盤管。清洗部位包括機組內表面、過濾器、冷熱盤管、積水盤、加濕器、凈化消毒裝置及風機等氣流經過的各類部件。
1.4 冷卻塔:包括開式塔和閉式塔。清洗部位包括冷卻塔塔體內表面、進排風百葉、風扇、填料、集水池、布水器、排水口及排水管道等。
2、風管清洗
2.1 普通尺寸、金屬材質內表面風管的清洗,宜首選機械清洗,應使用可以進入風管內并能正常工作的清洗設備和連接在風管開口處且能夠在清洗斷面保持足夠風速的捕集裝置,將風管內的顆粒物、微生物有效地清除下來并輸送到捕集裝置中,操作人員非必要不得進入風管內進行人工清洗。超大風管內表面的清洗,不采用捕集裝置時,可按照室內環境表面的清洗方式進行清洗處理。
2.2 風管的清洗工作應分段、分區域進行,清洗工作段的長度應保證清洗時風管內污染物不外逸,并在風管清洗工作段與非工作段之間采取氣囊密封、使清洗的風管與相連通的室內區域之間保持壓力梯度等有效隔離空氣的措施。
3、部件清洗
3.1 采用專用工具、器械對部件進行清洗,部件可直接清洗或拆卸后清洗。清洗后拆卸的部件應恢復到原來所在位置,可調節部件應恢復到初始調節位置。
3.2 空氣機組、新風機組等空氣集中處理設備的清洗主要包括風機、冷熱盤管、過濾器(網)、加濕(除濕)器、箱體、混風箱、風口等與處理(輸送)空氣相接觸表面的清洗,可使用帶有一定壓力的清水或中性清洗劑配合專用工具清除部件表面污染物的濕式清洗方式,亦可使用負壓吸塵機去除部件表面污染物的干式清洗方式。
3.3風機盤管清洗主要包括風機葉L、盤管表面和冷凝水盤等,宜采用濕式清洗方式。濕式清洗時首先要疏通排水管或采取有效收集措施,當發現盤管組件不能有效清洗時,應拆卸后進行清洗。
4、冷卻塔清洗
按有關操作規程對集水池及相關部位進行清洗,有效去除塔內的沉積物、腐蝕物、藻類、生物膜等污物,使冷卻塔內表面及各部件表面無殘留污染物。
5、凈化消毒裝置清洗
對安裝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中的凈化消毒裝置(如紫外線燈、高壓靜電裝置、光電離子消毒裝置和耐清洗的濾器),按產品說明書要求進行清洗處理,有效去除附著在表面的積塵。
6、清洗作業過程中的污染物控制
清洗過程中應采取使風管內部保持負壓、作業區隔離和覆蓋、清除的污物妥善收集等有效控制措施,避免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防止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內的污染物散布到非工作區域。
7、作業出入口
清洗機構可通過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風管不同部位原有的清洗(檢修)口出入清洗設備,進行相應的清洗與檢查工作。必要時可切割其他清洗口,并保證清洗作業后將其密封處理并達到防火要求。切割的清洗口密封方式宜采用可開啟式清洗門或固定式嵌板,其使用的材料和結構不應導致空調系統強度與功能的降低。
二、消毒技術要求
1、風管消毒
宜采用化學消毒劑噴霧消毒。首選季銨鹽類消毒劑,無明顯污染物時,使用濃度1000mg/L的季銨鹽類消毒劑;有明顯污染物時,使用濃度2 000 mg/L的季銨鹽類消毒劑。
2、部件消毒
2.1過濾網、過濾器、冷凝水盤消毒
宜采用浸泡消毒,部件過大不易浸泡時可采用擦拭或噴霧消毒。重復使用的部件首選季銨鹽類消毒劑,使用濃度2000mg/L,浸泡30min.不重復使用的部件可用含氯消毒劑浸泡或噴灑消毒。
2.2 凈化器、風口、空氣處理機組、表冷器、加熱(濕)器消毒
宜采用擦拭或噴霧消毒。首選季銨鹽類消毒劑,無明顯污染物時,使用濃度1000mg/L的季銨鹽類消毒劑;有明顯污染物時,使用濃度2000mg/L的季銨鹽類消毒劑。
3、冷卻水、 冷卻塔消毒
采用化學消毒時,首選含氯消毒劑,將消毒劑加入冷卻水,使冷卻水中有效氯濃度約為25 mg/L,作用4h后排放。冷卻水排放后,用有效氯濃度1000mg/L的含氯消毒劑對冷卻塔內壁進行噴灑或擦拭消毒,作用30min后,擦洗冷卻塔內壁。
采用物理消毒時,可使用光觸媒、紫外線燈等有效的物理方法,并保證冷卻水不間斷循環通過消毒裝置。
4、冷凝水消毒
首選含氯消毒劑,將消毒劑加入冷凝水,使冷凝水中有效氯濃度約為25 mg/L,作用4 h后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