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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30日歐盟化學品管理局(ECHA)公布了第一批16種高關注度物質(SVHC)名單,評議期為45天,如無異議,將正被正式采用。
對于滿足REACH第57條規定的物質通常被認為是一種高度關注的物質(SVHC)。對于此類高度關注物質(SVHC),并且滿足以下條件,按照REACH第7條第(2)款的要求需要進行通告:
(1)該物質已被列入須經許可才能允許使用的候選物質名單中(附件XIV);
(2)該物質存在物品中的濃度大于0.1%(重量比W/W);
(3)每個制造商或進口商每年制造或者進口的物品中該物質的總量超過1噸;
(4)該物質作為此項用途尚未被注冊過。
10月9日ECHA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新聞,宣布ECHA成員國委員會通過了14個高關注物質。10月7-8日的ECHA成員國 委員會上,其中14個物質作為高關注物質無爭議通過。對另一物質各成員國并無疑義,但此物質在公眾評議中沒有收到任何意見。ECHA將把這15個物質作為 高關注物質,10月份晚些時候將在其網站上公布。
以下是ECHA第一批15種高關注度物質,NormalTCI諾莫檢測可以提供相應的檢測及評估服務:
1.Anthracene蒽
2. 4,4'-Diaminodiphenylmethane4,4'-二氨基二苯甲烷
3. Dibutyl phthalate鄰苯二甲酸二丁基酯
4. Benzyl butyl phthalate鄰苯二酸頂酯苯酯
5. Cobalt dichloride 氯化鈷
6. Diarsenic pentaoxide五氧化砷
7. Diarsenic trioxide三氧化二砷
8. Sodium dichromate,dihydrate重鉻酸納二水化合物
9. 5-tert-butyl-2,4,6-trinitro-m-xylene (musk xylene)二甲苯麝香
10. Bis (2-ethyl(hexyl)phthalate) (DEHP)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
11. Hexabromocyclododecane (HBCDD) 六溴環十二烷
12. Alkanes, C10-13, chloro (Short Chain Chlorinated Paraffins)短鏈氯化石蠟
13. Bis(tributyltin)oxide三丁基氧化錫
14. Lead hydrogen arsenate酸式砷酸
15. Triethyl arsenate三乙砷酸酯
2009年12月4日,ECHA成員國委員會達成一致意見,將新一批共15個物質確定為高關注度物質,即SVHC。ECHA有望于明年1月份正式公布這15種物質為SVHC物質,這就意味著REACH高關注度物質將增至30種。
新增15個物質的名稱以及常見用途如下表所示:
物質名稱 |
CAS號 |
常見用途 |
蒽油 |
90640-80-5 |
橡膠制品,橡膠油,輪胎 |
蒽油,蒽糊,輕油 |
91995-17-4 |
|
蒽油,蒽糊,蒽餾分 |
91995-15-2 |
|
蒽油,含蒽量少 |
90640-82-7 |
|
蒽油,蒽糊 |
90640-81-6 |
|
高溫煤焦油瀝青 |
659969-93-2 |
用于涂料、塑料、橡膠 |
丙烯酰胺 |
79-06-1 |
絮凝劑,膠黏劑,土壤改良劑,造紙助劑,纖維改性與樹脂加工劑 |
硅酸鋁耐火陶瓷纖維 |
- |
工業絕熱、密封、防腐材料;電熱裝置絕緣、隔熱材料;儀器設備、電熱元件的絕緣和隔熱材料;汽車行業隔熱材料 |
氧化鋯硅酸鋁耐火陶瓷纖維 |
- |
|
2,4-二硝基甲苯 |
121-14-2 |
制造染料中間體,炸藥,油漆,涂料 |
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 |
84-69-5 |
樹脂和橡膠的增塑劑,廣泛用于塑料、橡膠、油漆及潤滑油、乳化劑等工業中 |
鉻酸鉛 |
7758-97-6 |
可用作黃色顏料、氧化劑和火柴成分,油性合成樹脂涂料、印刷油墨、水彩和油彩的顏料,色紙、橡膠和塑料制品的著色劑 |
鉬鉻紅(C.I.顏料紅104) |
12656-85-8 |
用于涂料,油墨和塑料制品的著色 |
鉛鉻黃(C.I.顏料黃34) |
1344-37-2 |
用于制造涂料、油墨、色漿、文教用品、塑料、塑粉、橡膠、油彩顏料等著色 |
磷酸三(2-氯乙基)酯 |
115-96-8 |
阻燃劑、阻燃性增塑劑、金屬萃取劑、潤滑油、汽油添加劑,以及聚酰亞胺加工改性劑 |
這15種物質中有5種為多環芳香族中的蒽類物質,用于制造橡膠制品,均被視為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積性、毒性物質,15種物質中由德國提名的就有8種。消費者有權問詢其消費產品所含SVHC物質的情況,并有權在45個工作日內得到答復。
ECHA有望于明年就哪些物質應納入附件十四中優先作授權處理提出建議。成員國委員會已就此進行了討論。ECHA目前的決定是以REACH法規 第58(3)條為基礎的,法規將優先處理的三個主要標準定義為:高產量;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積性、毒性;具有廣泛和分散的用途。ECHA的提議將于明年4 月27-28日召開的成員國委員會下一次會議上進行復審。
上述15個物質被列入SVHC清單之后,意味著更多的企業必須為這些物質承擔相應的義務,對企業的要求:
從2010年1月開始
物質:如果物質被歸入SVHC清單之中,則物質供應商需向他們的客戶提供一份安全數據表(SDS)。
混合物(即配制品):如果混合物本身不被分類為危險,但是其中至少含有一種SVHC,且單個SVHC的質量百分濃度在非氣態配制品中不低于0.1%,體積百分濃度在氣態配制品中不低于0.2%,則供應商在收到混合物的接收者的請求時,必須提供一份SDS。
物品:物品中含有SVHC質量百分濃度超過0.1%時,則供應商需向物品的接收者提供其可獲取的充分信息,或應消費者請求,在45天之內向其免費提供可獲取的充足信息。
在2011年6月1日前
在物品中質量百分濃度超過0.1%,總量大于1噸/年的SVHC,必須完成向ECHA通報的義務。
ECHA就四項SVHC展開公眾咨詢,如果被采納,SVHC候選清單將增至205種
ECHA針對四種潛在的高關注物質(SVHC)啟動2019年第二次公眾咨詢。 如果被采納,SVHC候選清單將增至205種。
2019年9月3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對提議擬加入SVHC候選清單的四種物質展開2019年第二次公眾咨詢。此次提議的四種物質信息如下:
2-芐基-2-二甲基氨基-1-(4-嗎啉苯基)丁酮和2-甲基-1-(4-甲硫基苯基)-2-嗎啉基-1-丙酮,這兩種物質均為烷基氨基苯乙酮(AAAPs)類化學品。
鄰苯二甲酸二異己酯是鄰苯二甲酸二(支鏈與直鏈)己基酯的組成部分,也是候選清單上的SVHC。
全氟丁烷磺酸(PFBS)及其鹽為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質(PFAS)。
利益相關方可在2019年10月18日之前向ECHA提交關于這些物質的使用、暴露、替代品和風險方面的意見和進一步信息。如果被采納,SVHC候選清單將增至205種。
表1總結了這些潛在SVHC的潛在用途。
編號 |
物質 |
CAS號/ EC 號 |
分類 |
潛在用途 |
1 |
2-芐基-2-二甲基氨基-1-(4-嗎啉苯基)丁酮 |
119313-12-1 / 404-360-3 |
Repr. 1B |
用作生產聚合物的光引發劑
基于通過UV輻射聚合的丙烯酸酯生產的油墨和表面涂層 高速膠印和柔印油墨,UV噴墨,耐蝕劑,印刷版和阻焊劑 |
2 |
2-甲基-1-(4-甲硫基苯基)-2-嗎啉基-1-丙酮 |
71868-10-5 / 400-600-6 |
Repr. 1B |
|
3 |
鄰苯二甲酸二異己酯 |
71850-09-4 / 276-090-2 |
Repr. 1B |
密封膠
塑料中的增塑劑 |
4 |
全氟丁烷磺酸(PFBS)及其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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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QC |
聚碳酸酯添加劑
電子電氣設備及金屬電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