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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GJB 150A總結改進簡述
整體上GJB 150A相對于GJB150變化就是結構形式(或編排方式)發生了變化。與150相比,
150A不再對具體試驗方法進行規定,而是給出一個總的裁減標準,把不同的環境條件都放進了附錄。具體表現就是不再提供具體的試驗條件和試驗項目順序,而是提供一個如何進行試驗的技術指導同時利用附錄提供了一些基本數據和參考方法,與150標準相比,150A不能直接引用,試驗的開展具有更大的靈活性,因而對相關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主要對GJB150.16A(振動試驗)的改進進行說明,由于標準中振動試驗部分本身內容過多,在此僅對GJB150.16A中改動較大的兩個地方進行說明。
二、振動試驗控制
振動試驗一般是指在實驗室條件下產生一個可以人為控制的振動環境以模擬被試產品在實際使用過程中所經歷的振動環境。顯然,振動試驗的有效性取決于實驗室條件下產生的振動環境與實際振動環境的相似程度,因此就必須對振動試驗進行一定的控制以保證其有效性。振動試驗中對試驗造成影響的人為控制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試驗條件設置、試件的安裝、控制方案。
(1)試驗條件設置
GJB150.16中專門有設置實驗條件這一節,對各種環境下的試驗條件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而在150.16A中改成了裁減指南一節,列出了環境造成的各種效應,使用者可以根據產品的特性,分析該環境對其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而選擇試驗程序。同時在該節中還對各個試驗程序的特點和適用對象作了說明, 并提供了選擇試驗順序考慮因素,為裁減提供指導。另外,在150.16A中特別指出了應根據產品壽命周期環境剖面和實測數據自行確定試驗條件,對于原來150.16標準正文中給出的規定試驗條件則被作為基本 參考數據和技術指導放在了附錄里面。
(2)試件的安裝
在GJB150.16里面,關于試件的安裝是作為試驗實施過程中的一個步驟,而且說的過于簡單,僅僅提到要按照產品實際使用狀態安裝,由于實驗室條件限制,這樣的要求基本無法實現,在實際試驗操作過程中往往就對產品的安裝要求忽略了。
在實驗室振動試驗時,試件一般通過適當的試驗夾具安裝在振動臺上,通過振動臺與夾具的組合來模擬實際使用過程中試件安裝平臺的振動環境。因此要保證振動試驗模擬的準確性,試件的安裝就必須滿足一定的要求。在GJB150.16A中就明確的提出夾具的選擇和試件的安裝必須考慮到結構之間的動態耦合效應和阻匹配問題(3.3.2節);并且在5.1中還提出了要對夾具和裝備進行模態測試;另外還把試件的安裝和調試單獨列作6.4節,說明在150.16A里面更加重視安裝對試驗結果的影響。另外,在GJB150.16A 中試件的安裝是屬于試驗準備的一部分,而在GJB.16中試件的安裝是在初始檢測后進行,屬于試驗過程的一部分,從試驗性和嚴謹性來說,16A的方法顯然更科學。
(3)控制方案
控制方法主要指控制點選擇(即控制傳感器粘貼位置)和量級控制方法,由于夾具以及夾具與試件連接并不是理想剛性的,因此不同的控制方法會導致振動試驗時試件上承受的振動量級相差很大。然而在GJB150.16基本沒有提及控制方法,這就導致試驗時試驗結果與試驗人員操作密切相關,無法保證振動試驗的有效性。
在GJB150.16A中6.2節專門列出了試驗控制的要求,并且給出了幾種通用的控制方法以供參考和裁減。一般情況下,振動控制點都是選擇在試件與試驗夾具連接的界面上,理想狀態下夾具和試件都可以當做
剛體處理,此時試件上的振動響應與控制點的輸入響應一致;然而當試件尺寸和重量較大,或者夾具的剛性不夠好時,由于試件與夾具、振動臺之間的動態耦合作用,使得振動控制點上的響應與試件上的響應不一致,特別是在系統的共振和振頻率附近,往往會造成試件的過試驗或欠試驗。因此,為了在振動試驗中使試件承受的量級盡量接近要求量級,需要采取適當的控制方案進行試驗。
三、試驗記錄與結果分析
GJB150中未提及試驗報告,也沒有規定試驗后的結果分析,導致長期以來我國的環境試驗報告編寫不規范,內容十分簡單,僅僅只是提供一個試驗結論,缺乏有效的信息和數據,不僅可追溯性差,而且也無法評價試驗的有效性。
在GJB150.16A中設置了信息要求一節(第5節),信息要求包括了試驗前、試驗中和試驗后的信息, 除了GJB150.1A中要求的一般信息外,還給出了若干特殊信息供參考和裁減。相對于GJB 150而言,信息記錄包括了試驗的各個環節,包括試驗夾具、模態、安裝方式、控制方案、加載情況、試件的動力響應等。結果分析是GJB 150A的一大進步,對規范環境試驗工作、提高環境試驗水平和試驗報告的質量具有重要作用。在GJB150.16A中,對結果分析提供了較為明確的指導。首先必須分析失效機理,除了通常的材料 特性、失效形式以及裂紋初始位置外,再一次強調了共振頻率、模態、阻尼以及動態應變分布;另外對 于鑒定試驗,也給出了明確的失效或試驗通過的判據。
四、結言
以上只是對GJB150.16A中的兩點重要改進作了一個粗略的介紹,總的來說,GJB 150A作為剪裁標準, 給技術人員提供了大的靈活性,使用得當的話可以避免GJB150中簡單套用標準所帶來的過設計、過試 驗或欠設計、欠試驗的問題,同時也對技術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對于GJB150.16,GJB150.16A通篇 強調的兩點核心問題就是:1、以實測數據優先作為試驗依據;2、必須考慮結構的動態耦合以及模態。 另外,150A對試驗操作(試件安裝、傳感器粘貼等)、試驗信息記錄和試驗報告編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對于試驗人員而言也要求他們的操作更加準確、精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