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不是您需要的服務?
參考《公路橋涵養護規范》jtg h11-2004進行。 檢查依據
1、《公路橋涵養護規范》(jtg h11-2004); 2、《公路橋梁技術狀況評定標準》(jtg/t h21-2011) 3、《公路橋梁承載能力檢測評定規程》(jtg/t j21-2011);
4、《公路鋼筋混凝土及預應力混凝土橋涵設計規范》(jtg d62-2004) 5、《公路橋涵設計通用規范》(jtg d60-2004); 6、《工程測量規范》(gb50026-2007);
7、《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3號)。 檢查內容
1、檢查方法和手段
定期檢查以目測觀察結合儀器觀測進行,必須接近各部件仔細檢查其缺損情況。定期檢查的主要工作有:
1) 現場校核橋梁基本數據(橋梁基本狀況卡片)。
2) 當場填寫“橋梁定期檢查記錄表”,記錄各部件缺損狀況并作出技術狀況評分。 3) 實地判斷缺損原因,確定維修范圍及方式。
4) 對難以判斷損壞原因和程度的部件,提出特殊檢查(專門檢查)的要求。 5) 對損壞嚴重、危及安全運行的危橋,提出限制交通或改建的建議。 6) 根據橋梁的技術狀況,確定下次檢查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