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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對象:嬰兒學步車
檢測項目:嬰兒學步車測試
檢測標準:ASTM F977-11 該標準與2013年由澳大利亞發布《2013年澳大利亞聯邦消費者保護公告第1號--消費品安全標準:學步車》,規定2013年2月15日起實施,要求需要符合ASTM F977-12的標準。
而符合之前強制性安全要求的學步車可銷售至2014年3月31日(即澳政府給予了13個月的過渡期); 自2014年4月1日起,所有出口至澳大利亞的學步車都將必須滿足ASTM F977的2012版的要求,否則不予進入澳洲。
需要注意的是,ASTM F977-12與之前版本的區別如下:
1:更詳細的測試方法(ASTM F 977-12第7.3款);
2:對于帶制動的學步車的標識要求的改變(ASTM F 977-12第8.2款)。 該標準適用于嬰兒使用的嬰兒學步車。
1.1鎖定裝置
1.2孔洞
1.3剪夾點
1.4外露彈簧
1.5保護件
1.6附屬玩具
1.7穩定性
1.8結構完整性
1.9防止跌落臺階的保護裝置
1.10標志和標簽
1.11說明書
BS EN 1273:2005 本標準包含物理機械部分、有毒元素測試、可燃性測試
EN1273:2005 本標準于2005年3月3日經由歐洲標準化委員會(CEN)批準。2008年11月,歐盟委員會提議對《通用產品安全指令》(GPSD)項下的標準進行協調,使之具備法律效力。該提議為同盟成員國所采納,歐盟議會也欣然接受了這項決定。
EN 1273:2005標準列明了嬰兒學步車的安全要求和測試方法,其主要適用于小孩從自行端坐到行走的時期,但并不適用于靠其充氣部分支撐小孩用于醫療目的的嬰兒助行架。主要測試包括:
1. 開孔;
2. 邊、角和突出物;
3. 小物件;
4. 貼花紙;
5. 繩、帶和用于綁的部件;
6. 硬質的活動部件;
7. 座椅;
8. 折疊機構和框架的調整裝置;
9. 靜態穩定性;
10. 防止跌落臺階的保護裝置;
11. 動態穩定性;
12. 強度;
13. 停車裝置;
14. 貼花紙和標簽的耐久性;
15. 產品信息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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